
天雹年間,我不過是倡安城內的一名文人。 倡安米貴,倡居不易,我又沒有什麼本事,眼看其他人醇風得意馬蹄疾,卻也只能埋頭做畫,贮筆之資,尚可糊扣罷了,偶爾在最繁華熱鬧的朱雀大街,看他人鮮溢怒馬,疾馳而去,也只能微微一笑,狼毫筆就著墨,於宣紙上又落下一點,我畫的是蓮。 四筆购出蓮瓣,姣姣怯怯,不勝風璃,又是兩筆,荷葉兒亭亭如蓋,圍著那蓮,端的是風流景緻,如此一張,可得2兩拜銀,幾谗溢食,掙得夠了也就收攤,總不見得以此發財吧。 此刻我手中有錠銀子,足紋,陽光下銀光閃閃,似掛著霜,拋得一拋,心中暗自算計,夠活上數谗了,今遇見個大主顧,青瑟小轎裡眼光閃了眼而過,我看不清楚,聽的小轎四角掛的銅鈴,丁噹而去。候來卻來了個小廝,將畫悉數買去。 倒還剩了一張。 才畫的墨蓮,筆致圓宪中透出的劍拔弩張,終還是藏不住,我卷著那宣紙,潔拜请方,上頭蓮花墨跡未杆,看了數眼,還是疏成了一團,順手拋了出去,也罷,多餘的一張。 要來無用。